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班 2025-07-25 18:35:53
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2025-07-25 18:35:53
西北师范大学(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甘肃省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14所大学之一。学校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美术学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报考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硕士学位证书。
培养方式
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按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讲授、自学辅导、实践实习、导师指导、论文写作等灵活的学习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等环节的学习任务。
学位论文
自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申请授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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