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班 2025-03-01 11:39:26
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2025-03-01 11:39:26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学科建设高校和湖北省批本科招生高校。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实施“特色兴校”战略,聚焦“大食品大营养大健康”领域,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和管理学为两翼,工、农、管、理、文、经、医、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现有本科专业70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流专业建设点30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类别(16个“国内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特领域),其中色学科群4个,“农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55个,其中国家级平台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学校被列为2019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1、申请人须达到“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才能向学校提交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2、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经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相关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并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交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办公室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5、有以下情况者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资料;
(2)申请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对通过资格审核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的申请人,由学校根据所申请学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周末、节假日,安排网络、面授等形式的非全日制课程教学,学员应在学习期间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2、学员学习期间,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及证书颁发
1、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全国统考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由武汉轻工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2、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一致,在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查询,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出国留学、报考申请博士学位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上一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班
下一篇:管理类联考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