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2025-02-15 16:04:05
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2025-02-15 16:04:05
北京侨外出国为学员提供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完成投资后,可获准在港逗留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3年,当3年期满后可再申请3年,即总共是“2+3+3”,续签不要求申请人在港工作或者开办业务,只要符合相关资格,维持在港投资。
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简称投资移民),于2024年3月1日正式重启。其目的是吸引海外人士或有海外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人携带资金到香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例如股票、基金、债券等,从而获得移民签证,持有签证满7年后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及无条件签证。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推出的投资移民计划,旨在让一些把资金转移至香港但不会在香港经营任何业务的投资者可以移居香港。投资者可以把资金投资于一些获许的资产类别中,无须经营任何业务。符合投资管理的规定和连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即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投资项目要求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接受申请,合资格人士须投资至少3000万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其中最少2700万元要投资在任何获许证监会认可的获许金融资产及非住宅房地产,金额自由配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一大亮点,是新增可投资非住宅房地产,上限为1000万元,包括写字楼、商业楼宇、零售用单位及工厂大厦楼花,但不包括土地及部分用作住宅用途的房地产;另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必须投入最少300万元来支持创科等重点行业,设有锁定期。
身份延续
根据新版“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完成投资后,可获准在港逗留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3年,当3年期满后可再申请3年,即总共是“2+3+3”。续签不要求申请人在港工作或者开办业务,只要符合相关资格,维持在港投资。
续签满7年后,如果达不到“通常性居住在港”申请永居的资格,可以申请无条件逗留期限留港,等到符合永居资格再提交永居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的净资产或等值外币。按规定,投资者需要在递交申请前半年内(不得早于2024年3月1日),或获得原则批准后半年内,把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股票、债券、存款证等金融资产、房地产和指定科创类投资组合(300万)。其中300万科创类投资组合为必投项,剩下2700万可以全部投资金融资产,也可以同时投资金融资产和房地产。若投资的房地产为住宅类,则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且只可以将1000万计入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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