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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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设计课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经营》。   学费原价2860元,目前活动价1860(赠送全套教材 历年真题 版权

授课机构: 郑州华夏辉煌

上课地点: 天河校区

开设班型:早班,晚班,周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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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所设计课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经营》。

  学费原价2860元,目前活动价1860(赠送全套教材 历年真题 版权章节训练)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是国家职称考试之一,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考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协商确定具体职责分工。考试时间分为4个半天,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物业管理实务》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中文名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外文名 Certified Property Manager

  考试时间 4个半天 考试方 式 闭卷、笔试

  考试时 间 因省而异 负责部门 人事部、建设部

  目录

  1考试介绍 2报考条件 3考试题型 4报名时间 5考试时间

  6成绩管理 7免试条件 8考试大纲 9考试说明 申报条件

  组织部门 考试形式 申报材料 考试程序 考试规则

  10实施办法 11暂行规定

    第*章 总 则 第二章 考 试 第三章 注 册

    第四章 执 业 第五章 附 则

  1考试介绍

  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师英文译为:Certified Property Manager

  2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3考试题型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

  4报名时间

  2012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由各省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大致集中在5、6、7三个月份,今年较早的为5月18日开始。

  5考试时间

  2013年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9月15日 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物业经营管理

  9月16日 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物业管理实务

  6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7免试条件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二)在2006年10月底前,符合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中有关考试报名条件,并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在申请参加2010年首次举行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应试科目合格,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1、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符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

  (三)第(二)条规定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办法,只在2010年举行的首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中有效。